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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

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质检总局、广东省政府共同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于今年922日至2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根据组委会的要求,现就外商投资企业参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意参展的外商投资企业填写所附的《参展申请表》(或直接登陆www.cismef.com.cn 下载),并于831日前将申请表报第五届中博会组委会外事境外组(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

    二、按照每个摊位(3X 3米)人民币2800元的标准,于831日前,将摊位费用汇至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正佳广场分理处,帐号:827556161208093001)。

    三、根据省政府[2008]55号工作会议纪要,境内外资企业将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的政策性补贴(补贴标准:每个摊位3000元人民币)。

    四、参展企业摊位分配、装修及确认所汇款项问题。请与第五届中博会外事境外组(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联系人及电话:袁峥134303887189、余梦婷15818806107020-38847505,传真:020-38847360)联系。

 

    附件:第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湘桥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