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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欧盟又添“壁垒”
据广东省外经贸网信息:
欧盟近期又筑起一道新的“绿色壁垒”:2006年10月24日,欧盟议会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简称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这标志着欧盟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此禁令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实施。
此外,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也已经发布了相关禁止该物质在某些领域的使用。
该禁令实施后,对纺织品、皮革、造纸、包装、印染助剂、化妆品等产品出口造成较大影响。纺织、皮革等出口企业首当其冲。
PFOS是目前最难降解的有机物质之一,可以通过呼吸和食用被生物体摄取,被普遍认为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累积性毒物,不仅造成人体呼吸系统问题,还可能导致新生婴儿死亡。
PFOS在纺织行业中存在范围最广,任何需要印染以及后整理的纺织品都需经过前处理洗涤,另外如抗紫外线,抗菌等功能性后整理所使用的助剂都可能含PFOS。
为满足PFOS禁令标准要求,纺织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环保型纺织助剂,其生产成本将有所增加;同时还需支付相关的检测费用。
对此,区外经贸局提醒我区相关出口企业及早做好准备。高度关注自己生产的产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努力提高产品的环保要求;合理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印染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以减少指令实施带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