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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5年度广东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的通知

    按省财政厅、外经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外[2003]38号)精神,省已将2005年度的资金使用额度下拨我市,用于支持各类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为支持我市广大外向型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扩大出口,且鉴于省每年下达的资金使用额度不多,我市决定将资金用于支持2005年度民营企业各类国际市场开拓活动。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核按粤财外[2003]38号文的要求执行。

    请2005年度已实施各类国际市场开拓活动,且项目符合民营企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向的有关民营企业抓紧准备资料,于2006年2月28日前向市外经贸局申报。